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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
  拾贰 对奴僕和贪財者 六1~10
  1. 凡在軛下作奴僕的,当以自己的主人为配受十分尊敬的,免得神的名和我们的教训被褻瀆。
  2. 奴僕若有信主的主人,不可因他们是弟兄就轻看他们,倒要越发服事他们,因为受到你们善良事工之益,而要还报你们的,是相信並蒙爱的。这些事你要教导人,並劝勉人。
  3. 若有人教导的不同,不赞同健康的话,就是我们主耶穌基督的话,以及那合乎敬虔的教训,
  4. 他是为高傲所蒙蔽,一无所知,却好问难,爭辩言辞,由此就生出嫉妒、爭竞、毁谤、恶意的猜疑,
  5. 以及那败坏了心思,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,而失丧了真理之人无止境的爭论。
  6. 然而敬虔又知足,便是大利了;
  7. 因为我们没有带甚么到世界来,也不能带甚么去;
  8. 只要有养生与遮身之物,就当以此为足。
  9. 但那些想要发財的人,就陷在试诱、网罗、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慾里,叫人沉溺在败坏和灭亡中。
  10. 因为贪財是万恶之根,有人贪恋钱財,就受迷惑,离弃了信仰,用许多苦痛把自己刺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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