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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月 2) 加拉太書 5:16 ~ 5:26 默想

  四 憑著靈,不憑著肉體而行 五16~26
  1. 我說,你們當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
  2. 因為肉體縱任貪慾,抵抗那靈,那靈也抵抗肉體,二者彼此敵對,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的。
  3. 但你們若被那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
  4. 肉體的行為,都是明顯的,就是淫亂、污穢、邪蕩、
  5. 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私圖好爭、分立、宗派、
  6. 嫉妒、醉酒、荒宴以及類似的事;關於這些事,我現在事先告訴你們,正如我先前說過的:行這樣事的人,必不得承受神的國。
  7. 但那靈的果子,就是愛、喜樂、和平、恆忍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
  8. 溫柔、節制;這樣的事,沒有律法反對。
  9. 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都釘了十字架。
  10. 我們若憑著靈活著,也就當憑著靈而行。
  11. 不要貪圖虛榮,彼此惹氣,互相嫉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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