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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一月 30) 約翰壹書 3:10 ~ 3:24 默想

  二 實行神聖的愛 三10下~五3
  1 藉著神聖的生命(作神聖的種子)和神聖的靈 三10下~24
  1. 在此,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就顯出來了。凡不行義的,就不是出於神;不愛他弟兄的也是如此。
  2.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,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信息;
  3. 不要像該隱,他是出於那惡者,又殺了他的兄弟。為甚麼殺了他?因為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兄弟的行為是義的。
  4. 弟兄們,世人若恨你們,不要以為希奇。
  5. 我們因為愛弟兄,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不愛弟兄的,仍住在死中。
  6. 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;你們曉得凡殺人的,沒有永遠的生命住在他裡面。
  7. 主為我們捨命,在此我們就知道何為愛;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。
  8. 凡有世上養生之物的,看見弟兄有需要,卻向他塞住慈心,神的愛怎能住在他裡面?
  9. 孩子們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真誠上。
  10. 在此就知道,我們是屬真理的,並且我們在祂面前可以安心;
  11.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,神比我們的心大,一切事祂都知道。
  12. 親愛的,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,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;
  13. 並且我們不論求甚麼,就從祂得著;因為我們遵守祂的誡命,也行祂看為可喜悅的事。
  14. 神的誡命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,並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誡命彼此相愛。
  15. 遵守神誡命的,就住在神裡面,神也住在他裡面。在此我們就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,乃是由於祂所賜給我們的那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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