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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
  2 兒女與父母之間 六1~4
  1. 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順從你們的父母,因為這是正當的。
  2. “要孝敬父母,使你亨通,在世長壽。”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  3. (同上節)
  4. 作父親的,不要惹你們兒女的氣,只要用主的管教和警戒養育他們。
  3 奴僕與主人之間 六5~9
  1. 作奴僕的,要恐懼戰兢的,憑心中的單純,順從肉身的主人,如同順從基督一樣。
  2.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乃要像基督的奴僕,從心裡實行神的旨意,
  3. 用善意服事,好像對主,不像對人;
  4. 曉得各人,或是為奴的,或是自主的,無論行了甚麼善,都必從主得著賞報。
  5. 作主人的,也要同樣待奴僕,放棄威嚇,知道他們和你們的主人,乃是在諸天之上,祂並不偏待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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