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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  參 以基督為榜樣、為表明 二1~30
  一 魂裡聯結,思念同一 1~4
  1. 所以在基督裡若有甚麼鼓勵,若有甚麼愛的安慰,若有甚麼靈的交通,若有甚麼慈心、憐恤,
  2. 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,就是要思念相同的事,有相同的愛,魂裡聯結,思念同一件事,
  3. 凡事都不私圖好爭,也不貪圖虛榮,只要心思卑微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;
  4. 各人不單看重自己的長處,也看重別人的。
  二 以基督為榜樣 5~11
  1. 你們裡面要思念基督耶穌裡面所思念的:
  2. 祂本有神的形狀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,緊持不放,
  3. 反而倒空自己,取了奴僕的形狀,成為人的樣式;
  4. 既顯為人的樣子,就降卑自己,順從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  5. 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,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
  6. 叫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在耶穌的名裡,萬膝都要跪拜,
  7. 萬口都要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與父神。
  三 作成救恩以表明基督 12~16
  1. 這樣,我親愛的,你們既是常順從的,不但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,就是我如今不在的時候,更是順從的,就當恐懼戰兢,作成你們自己的救恩,
  2. 因為乃是神為著祂的美意,在你們裡面運行,使你們立志並行事。
  3. 凡所行的,都不要發怨言,起爭論,
  4. 使你們無可指摘、純潔無雜,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中,作神無瑕疵的兒女;你們在其中好像發光之體顯在世界裡,
  5. 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,叫我在基督的日子,好誇我沒有空跑,也沒有徒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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