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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
  拾貳 對奴僕和貪財者 六1~10
  1. 凡在軛下作奴僕的,當以自己的主人為配受十分尊敬的,免得神的名和我們的教訓被褻瀆。
  2. 奴僕若有信主的主人,不可因他們是弟兄就輕看他們,倒要越發服事他們,因為受到你們善良事工之益,而要還報你們的,是相信並蒙愛的。這些事你要教導人,並勸勉人。
  3. 若有人教導的不同,不贊同健康的話,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,以及那合乎敬虔的教訓,
  4. 他是為高傲所蒙蔽,一無所知,卻好問難,爭辯言辭,由此就生出嫉妒、爭競、毀謗、惡意的猜疑,
  5. 以及那敗壞了心思,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,而失喪了真理之人無止境的爭論。
  6. 然而敬虔又知足,便是大利了;
  7. 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界來,也不能帶甚麼去;
  8. 只要有養生與遮身之物,就當以此為足。
  9.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,就陷在試誘、網羅、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,叫人沉溺在敗壞和滅亡中。
  10. 因為貪財是萬惡之根,有人貪戀錢財,就受迷惑,離棄了信仰,用許多苦痛把自己刺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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