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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
  二 國度憲法的頒佈 五1~七29
  1 關於國度子民的性質 五1~12
  1. 但祂看見這些群眾,就上了山;既已坐下,門徒到祂跟前來。
  2. 祂就開口教訓他們說,
  3. 靈裡貧窮的人有福了,因為諸天的國是他們的。
  4. 哀慟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。
  5. 溫柔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。
  6.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
  7.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蒙憐憫。
  8. 清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看見神。
  9. 製造和平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。
  10.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,因為諸天的國是他們的。
  11. 人若因我的緣故,辱罵你們,逼迫你們,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,你們就有福了。
  12. 應當喜樂歡騰,因為你們在諸天之上的賞賜是大的;原來在你們以前的申言者,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。
  2 關於國度子民的影響 五13~16
  1. 你們是地上的鹽;鹽若失了味,可用甚麼叫牠再鹹?既無任何用處,只好丟在外面,任人踐踏了。
  2. 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立在山上,是不能隱藏的。
  3. 人點燈,也不放在斗底下,乃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所有在家裡的人。
  4.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就榮耀你們在諸天之上的父。
  3 關於國度子民的律法 五17~48
  1.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;我來不是要廢除,乃是要成全。
  2. 我實在告訴你們,即使到天地都過去了,律法的一撇或一畫,也絕不能過去,直到一切都得成全。
  3. 所以無論誰廢掉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這樣教訓人,他在諸天的國裡必稱為最小的;但無論誰遵行這些誡命,又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諸天的國裡必稱為大的。
  4. 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,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,絕不能進諸天的國。
  5. 你們聽見有對古人說的話:”不可殺人;凡殺人的,難逃審判。”
  6. 但是我告訴你們,凡向弟兄動怒的,難逃審判。凡罵弟兄拉加的,難逃議會的審判;凡罵弟兄魔利的,難逃火坑的火。
  7. 所以你在祭壇前獻禮物,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懷怨,
  8. 就要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
  9.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要趕緊與他和息,免得他把你交給審判官,審判官交給差役,你就下在監裡了。
  10. 我實在告訴你,非到你還清最後一分錢,你絕不能從那裡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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