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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
  五 在接納信徒上 十四1~十五13
  1 照著神的接納 十四1~9
  1. 信心軟弱的,你們要接納,但不是為判斷所爭論的事。
  2. 有人信百物都可喫,但那軟弱的,只喫蔬菜。
  3. 喫的人不可輕視不喫的人,不喫的人也不可審判喫的人,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。
  4. 你是誰,竟審判別人的家僕?他或站住或跌倒,自有他的主人在,而且他也必要站住,因為主能使他站住。
  5. 有人斷定這日比那日強,有人斷定日日都一樣,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堅信不移。
  6. 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,喫的人是向主喫的,因為他感謝神;不喫的人是向主不喫的,他也感謝神。
  7. 因為我們沒有一個人向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向自己死;
  8. 我們若活著,是向主活;若死了,是向主死。所以我們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。
  9. 因此基督死了,又活了,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。
  2 在審判臺的光中 十四10~12
  1. 你為甚麼審判你的弟兄?又為甚麼輕視你的弟兄?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審判臺前,
  2. 因為經上記著:”主說,我指著我的生存起誓,萬膝必向我跪拜,萬口也必向神公開承認。”
  3. 這樣看來,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向神陳明。
  3 在愛的原則裡 十四13~15
  1.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審判,寧可這樣斷定:不給弟兄放下絆腳石或跌人之物。
  2. 我在主耶穌裡確知深信,凡物本身沒有不潔淨的,惟獨人算為不潔淨的,在他就不潔淨了。
  3.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,就不再是照著愛而行。基督已經替他死了,你不可因你的食物敗壞他。
  4 為著國度的生活 十四16~23
  1. 所以,不可叫你們的善被人毀謗,
  2. 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喫喝,乃在於公義、和平、並聖靈中的喜樂。
  3. 這樣服事基督的,就為神所喜悅,又為人所稱許。
  4.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平的事,以及彼此建造的事。
  5. 不可因食物拆毀神的工程。凡物固然潔淨,但人喫了,以致成了絆腳石,就是他的惡了。
  6. 無論是喫肉,是喝酒,或是甚麼別的絆跌你弟兄的事,一概不作纔好。
  7. 你有信心,就當自己在神面前持守。人在自己所稱許的事上,不審判自己,就有福了。
  8. 但那疑惑的人若喫了,就必被定罪,因為不是出於信心。凡不是出於信心的,都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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