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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
  32 教導恆切禱告 十八1~8
  1. 耶穌又對他們講一個比喻,是要人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,說,
  2. 某城裡有一個審判官,不懼怕神,也不尊重人。
  3. 那城裡有個寡婦,常到他那裡,說,我有一個對頭,求你給我伸冤。
  4. 他多時不肯,後來心裡說,我雖不懼怕神,也不尊重人,
  5. 只因這寡婦常常攪擾我,我就給她伸冤罷,免得她不斷來纏磨我。
  6. 主說,你們聽這不義的審判官所說的。
  7.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,祂縱然為他們忍耐著,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?
  8. 我告訴你們,祂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。然而,人子來的時候,在地上找得到信心麼?
  9. 耶穌也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說了這個比喻:
  33 教導進神的國 十八9~30
  a 降卑自己 9~14
  1. 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,一個是法利賽人,另一個是稅吏。
  2. 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的禱告說,神阿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,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
  3. 我一週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,都獻上十分之一。
  4. 那稅吏卻遠遠的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,神阿,寬恕我這個罪人!
  5. 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,得稱為義,那人卻不然。因為凡高抬自己的,必降為卑;降卑自己的,必升為高。
  b 像小孩子 15~17
  1. 有人把嬰孩也帶到耶穌那裡,要祂摸他們,門徒看見,就責備那些人。
  2. 耶穌卻叫他們來,說,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禁止他們,因為神的國正是這等人的。
  3. 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神國的,絕不能進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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