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8/20)

第二章
  四 在弟兄间不看外貌 二1~13
  1. 我的弟兄们,你们既相信我们荣耀的主耶穌基督,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。
  2. 若有一个人戴着金戒指,穿着华丽衣服,进你们的会堂去,又有一个穷人,穿着骯脏衣服也进去;
  3. 你们就重看那穿华丽衣服的人,说,请你坐在这好位上;又对那穷人说,你站在那里,或坐在我脚凳下边。
  4. 这岂不是你们中间有了歧视,用恶意判断人么?
  5. 我亲爱的弟兄们,请听,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贫穷的人,叫他们在信上富足,並承受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么?
  6. 你们反倒羞辱贫穷的人。那富足的人岂不是欺压你们,拉你们到法庭去么?
  7. 他们不是褻瀆那在你们身上被称呼的尊名么?
  8. 你们若照着经上”要爱邻舍如同自己”的话,成全这君尊的律法,你们就作得好了;
  9. 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给律法定为犯法的。
  10.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,却在一条上失脚的,他就是犯了众条。
  11. 原来那说不可姦淫的,也说不可杀人。你若是不姦淫,却杀人,还是成了犯律法的。
  12. 你们既然要按自由的律法受审判,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。
  13.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,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;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。

Load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