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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 神圣生命的交通
  壹 神圣生命的交通 一1~二11
  一 神圣生命的显现 一1~2
  1. 论到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话,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,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,我们所注视过,我们的手也摸过的;
  2. (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,我们也看见过,现在又作见证,將原与父同在,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;)
  二 神圣的交通 一3~4
  1. 我们將所看见並听见的,也传与你们,使你们也可以与我们有交通;而且我们的交通,又是与父並与祂儿子耶穌基督所有的。
  2. 我们写这些事,是要叫我们的喜乐得以满足。
  三 神圣交通的条件 一5~二11
  1 认罪 一5~二2
  1. 神就是光,在祂里面毫无黑暗;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,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。
  2. 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,却在黑暗里行,就是说谎话,不行真理了;
  3. 但我们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在光中,就彼此有交通,祂儿子耶穌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
  4.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,便是自欺,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。
  5.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
  6.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,便是以神为说谎的,祂的话就不在我们里面了。
第二章
  1. 我的孩子们,我將这些事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,就是那义者耶穌基督;
  2. 祂为我们的罪,作了平息的祭物,不是单为我们的罪,也是为所有的世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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