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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
  二 在服从权柄上 十三1~7
  1. 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都当服从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神来的,凡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。
  2. 所以抗拒掌权的,就是抗拒神的设立;抗拒的必自招处罚。
  3.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,乃是叫作恶的惧怕。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称讚,
  4. 因为他是神的僕人,是与你有益的。但你若作恶,就当惧怕,因为他不是徒然佩剑,他是神的僕人,是伸冤的,使忿怒临到那作恶的。
  5. 所以你们必须服从,不但是因为忿怒,也是因为良心。
  6. 你们上税也为这缘故,因他们是神的僕役,为这差事专责服役。
  7. 凡人所当得的,就给他们:当得税的,就给他上税;当得捐的,就给他纳捐;当惧怕的,就惧怕他;当尊敬的,就尊敬他。
  三 在实行爱上 十三8~10
  1.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,惟有彼此相爱,要常以为亏欠,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
  2. 因为”不可姦淫,不可杀人,不可偷盗,不可贪心,”以及任何別的诫命,都总括在”要爱邻舍如同自己”这一句话里面了。
  3. 爱是不加害与邻舍的,所以爱乃是律法的完满。
  四 在从事爭战上 十三11~14
  1. 再者,你们晓得这时期,现在就是你们该睡醒的时刻了,因为我们得救,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。
  2. 黑夜已深,白昼將近,所以我们当脱去黑暗的行为,穿上光的兵器。
  3. 行事为人要端正得体,好像在白昼;不可荒宴醉酒,不可纵慾淫荡,不可爭竞嫉妒;
  4. 总要穿上主耶穌基督,不要为肉体打算,去放纵私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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