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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
  32 教导恆切祷告 十八1~8
  1. 耶穌又对他们讲一个比喻,是要人常常祷告,不可灰心,说,
  2. 某城里有一个审判官,不惧怕神,也不尊重人。
  3. 那城里有个寡妇,常到他那里,说,我有一个对头,求你给我伸冤。
  4. 他多时不肯,后来心里说,我虽不惧怕神,也不尊重人,
  5. 只因这寡妇常常搅扰我,我就给她伸冤罢,免得她不断来缠磨我。
  6. 主说,你们听这不义的审判官所说的。
  7. 神的选民昼夜呼吁祂,祂纵然为他们忍耐着,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么?
  8. 我告诉你们,祂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。然而,人子来的时候,在地上找得到信心么?
  9. 耶穌也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,藐视別人的,说了这个比喻:
  33 教导进神的国 十八9~30
  a 降卑自己 9~14
  1. 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,一个是法利赛人,另一个是税吏。
  2. 法利赛人站着,自言自语的祷告说,神阿,我感谢你,我不像別人,勒索、不义、姦淫,也不像这个税吏。
  3. 我一週禁食两次,凡我所得的,都献上十分之一。
  4. 那税吏却远远的站着,连举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着胸说,神阿,宽恕我这个罪人!
  5. 我告诉你们,这人回家去,得称为义,那人却不然。因为凡高抬自己的,必降为卑;降卑自己的,必升为高。
  b 像小孩子 15~17
  1. 有人把婴孩也带到耶穌那里,要祂摸他们,门徒看见,就责备那些人。
  2. 耶穌却叫他们来,说,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,不要禁止他们,因为神的国正是这等人的。
  3. 我实在告诉你们,凡不像小孩子一样接受神国的,绝不能进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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