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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  三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~四31
  1 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~14
  1.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竟迷惑了你們?
  2.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,你們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
  3. 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?你們既靠那靈開始,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?
  4.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麼?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?
  5. 這樣,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
  6. 正如”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”
  7. 所以你們要知道,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  8. 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,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,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,”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”
  9. 這樣,那以信為本的人,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  10.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在咒詛之下,因為經上記著:”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”
  11. 沒有一個人憑著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,乃是明顯的,因為”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;”
  12. 但律法不是本於信,只說,”行這些事的,必因這些事活著。”
  13.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因為經上記著:”凡掛在木頭上的,都是被咒詛的,”
  14. 為叫亞伯拉罕的福,在基督耶穌裡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藉著信,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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