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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  3 兒子名分的靈頂替律法的監護 四1~7
  1. 然而我說,後嗣幾時還是孩童,他雖是全業的主人,卻與奴僕毫無分別,
  2. 乃是在監護人和管家的手下,直到父親所豫定的時候。
  3. 我們也是這樣,為孩童的時候,受奴役於世上的蒙學之下;
  4.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出祂的兒子,由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  5.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  6. 而且因你們是兒子,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,進入我們的心,呼叫:阿爸,父!
  7. 這樣,你不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也就藉著神為後嗣。
  4 基督需要成形在承受應許者的裡面 四8~20
  1.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性上不是神的作奴僕。
  2.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轉向那軟弱乏用的蒙學,情願重新再給牠們作奴僕?
  3. 你們謹守日子、月分、節期、年分;
  4. 我為你們害怕,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徒然勞苦。
  5. 弟兄們,我求你們要像我一樣,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;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。
  6. 你們知道我初次傳福音給你們,是因為肉身有疾病。
  7. 那在我肉身上成為你們試煉的,你們並沒有輕看,也沒有厭棄;反倒接待我,如同神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穌。
  8. 這樣,你們當日所慶幸的福氣在那裡?我能給你們作見證,若是可能,那時你們已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了。
  9. 現在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?
  10.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,不是好意,乃是要離間你們,叫你們熱心待他們。
  11. 在善事上,常常熱心待人,原是好的,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纔這樣。
  12. 我的孩子們,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裡面。
  13. 我巴不得現在與你們同在,改變我的口氣,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。
  5 按靈生的兒女,與按肉體生者相對 四21~31
  1.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,請告訴我,你們豈沒有聽過律法麼?
  2. 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出於使女,一個是出於自主的婦人。
  3. 然而那出於使女的,是按著肉體生的;那出於自主婦人的,是藉著應許生的。
  4. 這些都是寓意:兩個婦人就是兩約,一個是出於西乃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。
  5. 這夏甲就是在亞拉伯的西乃山,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,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。
  6.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們的母,
  7. 因為經上記著:”那不生育,沒有生產過的,你要快樂;那未曾經過產難的,你要放聲呼喊,因為獨居的,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。”
  8. 弟兄們,你們乃是藉著應許生的兒女,像以撒一樣。
  9. 只是,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,怎樣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
  10.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?”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,因為使女的兒子,絕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”
  11. 所以,弟兄們,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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