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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參 與基督聯合的生活 三12~四6
  一 基督仲裁的平安 三12~15
  1.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,聖別蒙愛的人,就要穿上憐恤的心腸、恩慈、卑微、溫柔、恆忍。
  2.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,總要彼此容忍,彼此饒恕;主怎樣饒恕了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。
  3. 在這一切之上,還要穿上愛,愛是全德的聯索。
  4. 又要讓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仲裁,你們在一個身體裡蒙召,也是為了這平安;且要感恩。
  二 基督內住的話 三16~17
  1. 當用各樣的智慧,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你們裡面,用詩章、頌辭、靈歌,彼此教導,互相勸戒,心被恩感歌頌神;
  2. 凡你們所作的,無論是甚麼,或說話,或行事,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裡,藉著祂感謝父神。
  三 基督在人倫中的彰顯 三18~四1
  1. 作妻子的,要服從丈夫,這在主裡是相宜的。
  2. 作丈夫的,要愛妻子,不可苦待她們。
  3. 作兒女的,要凡事順從父母,因為這在主裡是可喜悅的。
  4. 作父親的,不要惹你們兒女的氣,免得他們灰心喪志。
  5. 作奴僕的,要凡事順從肉身的主人,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乃要憑心中的單純敬畏主。
  6. 你們無論作甚麼,都要從心裡作,像是給主作的,不是給人作的,
  7. 知道你們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報;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。
  8. 那行不義的,必受不義的報應,並沒有偏待人的事。
第四章
  1. 作主人的,要公公平平的對待奴僕,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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