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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
  2 永久、偉大、活著、且能拯救到底的大祭司 七1~28
  1. 這麥基洗德,撒冷王,至高神的祭司,就是那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,迎接他,並給他祝福的。
  2. 亞伯拉罕也將所得的一切,分了十分之一給他。首先,他的名字繙出來是公義王;其次,他又是撒冷王,就是平安王。
  3. 他無父,無母,無族譜,既無時日之始,也無生命之終,乃與神的兒子相似,是永久為祭司的。
  4. 你們要想想,先祖亞伯拉罕把上等擄物中的十分之一給他,這人是何等尊大!
  5. 那些領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,奉命照著律法從百姓,就是從他們的弟兄,收取十分之一,儘管他們的弟兄是從亞伯拉罕腰中出來的;
  6. 但那不與他們同譜系的,倒收取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,並為那蒙受應許的祝福。
  7. 向來都是卑小的蒙尊優的祝福,這是一無可駁的。
  8. 在這裡,收取十分之一的,是必死的人;在那裡,卻是那被證實為活著的。
  9. 並且可以這樣說,那收取十分之一的利未,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;
  10.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,利未還在他祖宗的腰中。
  11. 這樣,藉著利未人的祭司職分,若真能使人得完全,(百姓原是根據這職分領受了律法,)又何需另外興起一位祭司,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,不照著亞倫的等次來稱謂?
  12. 祭司的職分既已更換,律法也必須更換。
  13. 因為這些話所說到的人,原有分於別的支派,那支派裡沒有一人伺候過祭壇。
  14. 我們的主明顯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;論到這支派,摩西並沒有講到祭司的事。
  15. 既然照麥基洗德的樣式,興起一位不同的祭司來,我們的話就更是顯然的了;
  16. 祂成了祭司,不是照著屬肉之誡命的律法,乃是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;
  17. 因為有為祂作見證的說,”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,永遠為祭司。”
  18. 一面是先前的誡命,因其軟弱和無益,而被廢掉,
  19. (律法原來一無所成,)另一面卻在其上引進更美的盼望,藉此我們可以親近神。
  20. 再者,耶穌為祭司,既不是不起誓立的,
  21. (那些人為祭司,原不是起誓立的,耶穌卻是起誓立的,是藉著那對祂說,”主起了誓絕不後悔,你是永遠為祭司”的,)
  22. 祂就成了更美之約的保證。
  23. 那些為祭司的,人數眾多,是因為有死攔阻,不能長久;
  24. 但耶穌既是永遠長存的,祂就有不能更換的祭司職分。
  25. 所以,那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,祂都能拯救到底;因為祂是長遠活著,為他們代求。
  26. 像這樣聖而無邪惡、無玷污、與罪人分別,並且高過諸天的大祭司,原是與我們合宜的;
  27. 祂不像那些大祭司,每天必須先為自己的罪,再為百姓的罪獻上祭物,因為祂獻上自己,就把這事一次永遠的作成了。
  28.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,但在律法以後所起誓的話,卻是立兒子為大祭司,乃是成全直到永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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