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/17)

  4 獻 12~23
  1. 所以不要讓罪在你們必死的身體裡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,
  2.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兵器;倒要像從死人中活過來的人,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兵器。
  3. 罪必不能作主管轄你們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  4. 這卻怎麼樣?因我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,就可以犯罪麼?絕對不可!
  5. 豈不曉得你們將自己獻給誰作奴僕,以至於順從,就作了你們所順從者的奴僕麼?或作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,或作順從的奴僕,以至於義。
  6. 感謝神,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,現今卻從心裡順從了你們被交於其中之教訓的規模。
  7.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,就作了義的奴僕。
  8.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,就照著人的常情說,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,以至於不法,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,以至於聖別。
  9.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,就不受義的約束。
  10. 那時你們有甚麼果子?不過是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,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。
  11.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,作了神的奴僕,就有聖別的果子,結局就是永遠的生命。
  12.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,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遠的生命。

Load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