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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月 7) 哥林多前書 11:17 ~ 11:34 默想

  玖 對付主的晚餐 十一17~34
  一 對混亂的責備 17~22
  1. 然而,我要吩咐一事,並不是稱讚你們,因為你們聚在一起,不是受益,乃是招損。
  2. 第一,我聽說你們在召會中聚在一起的時候,你們中間有分裂,我也有幾分相信。
  3. 在你們中間不免有派別,好叫那些蒙稱許的人在你們中間顯明出來。
  4. 你們聚在一處的時候,並不是喫主的晚餐,
  5. 因為喫的時候,各人先喫自己的飯,甚至這個飢餓,那個酒醉。
  6. 你們要喫喝,難道沒有家麼?還是你們藐視神的召會,羞辱那無有的?我對你們可怎麼說?可稱讚你們麼?在這事上我不稱讚。
  二 定義的復習 23~26
  1. 我從主領受又交付你們的,就是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,拿起餅來,
  2. 祝謝了,就擘開,說,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,你們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
  3. 飯後,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,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,你們每逢喝的時候,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
  4. 你們每逢喫這餅,喝這杯,是宣告主的死,直等到祂來。
  三 察驗和分辨的需要 27~29
  1. 所以無論何人,不配的喫主的餅,喝主的杯,就是得罪主的身體和主的血了。
  2. 人應當察驗自己,然後喫這餅,喝這杯。
  3. 因為那喫喝的,若不分辨那身體,就是給自己喫喝審判了。
  四 主的管教 30~34
  1. 因此,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,睡的也不少。
  2. 但我們若分辨自己,就不至於受審判。
  3. 我們受主審判,乃是受管教,免得我們和世人同被定罪。
  4. 所以我弟兄們,你們聚在一起喫的時候,要彼此等待。
  5. 若有人飢餓,就當在家裡喫,免得你們聚在一起受到審判。其餘的事,我來的時候再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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