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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  三 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 三1~四31
  1 那灵是因信基督所得应许之福 三1~14
  1.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竟迷惑了你们?
  2. 我只愿问你们这一件,你们接受了那灵,是本於行律法,还是本於听信仰?
  3. 你们是这样的无知么?你们既靠那灵开始,如今还靠肉体成全么?
  4.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么?难道果真是徒然的么?
  5. 这样,那丰富供应你们那灵,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,是本於行律法,还是本於听信仰?
  6. 正如”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”
  7. 所以你们要知道,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
  8. 並且圣经既预先看明,神要本於信称外邦人为义,就预先传福音给亚伯拉罕,说,”万国都必因你得福。”
  9. 这样,那以信为本的人,便和那信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  10.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在咒诅之下,因为经上记着:”凡不常常照着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都是被咒诅的。”
  11. 没有一个人凭着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,乃是明显的,因为”义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着;”
  12. 但律法不是本於信,只说,”行这些事的,必因这些事活着。”
  13. 基督既为我们成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,因为经上记着:”凡掛在木头上的,都是被咒诅的,”
  14. 为叫亚伯拉罕的福,在基督耶穌里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借着信,可以接受所应许的那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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